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6月正式生效,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中美洲签署的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辖区企业出口至哥斯达黎加的产品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6月正式生效,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中美洲签署的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一、基本概况
(一)签证国家
哥斯达黎加
(二)证书名称
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COSTA 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ORM L证书》或《中哥证书》。
(三)签证产品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协定》项下哥斯达黎加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含非原产材料且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的,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简称“PSR”清单,详见《协定》(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