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日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了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并由其驻华使馆甫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盖章认证的做法叫”使馆认证”并且可以减免该货物到目的国的关税以及使其货物顺利清关。
使馆认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声明、保函、介绍信各1份
5.所需认证正本1份
6.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