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FORM E 样板:
印度尼西亚产地证办理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FORME证书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与提交给目的国海关的发\票出具人的名称地址一致。
二、非生产型企业(贸易公司)须在电子申请书备注栏声明“出口商名址与目的国清关时使用的发\票一致”。
按照规定,目的国为泰国、菲律宾的FORM E证书,无论是在栏(出口商名称和地址栏),还是在第七栏(商品描述栏)都不能出现O/B字样
但是在第七栏(商品描述栏)可以直接打上国外公司名称地址,并且提供国外公司开给目的国海关的清关发\票,也叫做第三方发\票
规定是这样 但是企业一定要OB我们可以找关系帮出 费用高些, 但是能否用需要企业自己承担。
印度尼西亚FORM E原产地证(第七栏可做第三方发\票)
印度尼西亚:税率在20%以上的产品主要为食糖、酒、塑料及橡胶制品、钢铁及制品、机动车辆等;税率为15%的产品主要为活鱼、化工制品、天然橡胶、皮革、纸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机电产品、机动车辆等;税率为10%的产品主要为纺织品、油脂、化工产品、木材、轻工产品、钢铁制品、自行车等;税率为5%的产品主要为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制品、木材及纸制品、纺织品、玻璃制品、钢铁及制品、其他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客车、货车、特殊车辆等,汽车零配件等;税率为0的产品主要为农产品、高端钢铁制品和机电产品等。近年来,印尼海关已将产地证退证查询作为贸易保护的一种手段。随着我国对东盟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出口产品在印尼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引起印尼的关注,甚至是焦虑。印尼海关对我国出口货物采取频繁退证调查等方式推迟甚至取消关税优惠等方式,对中国出口产品设置障碍。自2012年起,印尼的退证查询持续增加,远远高于东盟其他国家的退证率,且退证的理由也五花八门,从质疑签证官员笔迹、原产地标准,到近期的质疑证书格式不符合证书背书要求,给中国出口企业造成极大的困扰和损失。印尼退证查询的随意性,显示了该国设置贸易壁垒的鲜明意图。
退证查询意味着我国出口货物在对方海关清关受阻,或者遭到盘查、滞留,甚至不能享受对方国家按照相关协定应该给予我国产品的优惠税率,并给进出口企业带来仓储、物流及关税、保证金等方面的经济损失。
目前,印尼海关对于退证查询的货物采取暂缓给予关税优惠待遇、暂缓放行、收取保证金或征税等措施,数月后,根据相关方面的调查复函予以退税或其他处理。印尼客户即使终凭借我国签证机构的复函获得关税减免,业已蒙受巨大损失。